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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4 | 辽西“恐龙”毁灭揭秘:利益驱使下的化石买卖
类别(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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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55
辽西“恐龙”毁灭揭秘:利益驱使下的化石买卖
南方周末
“现有的管理部门不仅允许化石公开买卖,还参与化石买卖,既是管理者、开发者,又是经营者、收藏者,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谁也不能保证它能有效地行使管理职责。”
一场暴雨突袭了辽宁西部的北票市。出租车顶着电闪雷鸣往山上进发。山洪夹裹着泥沙从身边的沟壑滚滚而下,雨刷器拼命地驱赶雨水,眼前仍然是白花花的一片。
在半山腰,出租车停了下来。这里是北票市上园镇炒米甸村四合屯,1997年已划为鸟化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举世罕见的“睡龙之地”。然而,几天前的7月8日,一枚即将出土的“中华龙鸟”化石惨遭盗挖,最后被“毁尸灭迹”。
中华龙鸟并不是鸟,它是世界上发现的第一种长着原始羽毛的恐龙,当地农民都知道“很少见,相当珍贵,相当有研究价值”。
而记者在现场看到,挖出那只中华龙鸟的地方已被管理处用推土机填平了,废渣盖住了曾经发生的一切。
一只恐龙的“彻底毁灭”
在北票,已没有人愿意提起7月8日的那件事。“他们也不愿意说这事,都嫌太石可碜了,都想把它压住,就当从没发生过。”四合屯的一位张姓农民说。张提到的“他们”,指的是北票市化石资源保护管理处的人。
由于要在四合屯的化石核心区修建一个40多米长的地质长廊,北票市化石资源保护管理处于今年6月底再次组织当地农民对地质长廊的周边进行开挖。张和另外12个人参加了此次挖掘,“他们有没有合法的手续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挖我也不知道。”和往常一样,管理处组织的这次挖掘没有专家指导。一个事实是,有着十几年盗挖经验的当地农民,可以说个个都是化石“专家”。
7月7日中午,一位农民一锄头下去,在裂开的页岩上发现了一块带毛的骨骼。“毛状物特别清楚,我都看见了。”张说。他们判断,这是一只中华龙鸟。按照经验,这种恐龙的个体通常只有鸡那么大,前肢非常短,但是尾巴却出奇的长。
北票市化石资源管理处成立于1997年11月,现任处长李井路。在担任化石管理处处长前,李井路是北票市纺织厂的一个部门负责人。管理处的人至今仍对这种调任议论纷纷。
最大的争议还不是李井路,而是现任管理处发掘队队长、今年35岁的李荫先。他在辽宁乃至国内的化石界可谓大名鼎鼎。由于一些科研人员研究的化石是取自其手,在投给《自然》和《科学》等顶级杂志的论文上也会署上他的名字。
但是李荫先初中都没有毕业。1998年前,他只是四合屯一个普通的农民,只有一间土房。他的一位亲属介绍说,1995年前,李荫先家境非常贫寒,“结婚都是拉的钱(借的钱)”。1996年挖了一年化石,“大约有了四五万元家底,也对化石有了一定的精通”。1997年北票成立化石管理处,他被“抬举”去北京学习化石修复技术,回来后在管理处负责化石挖掘。
管理处很快便开始发挥作用,“农民单独挖就是非法的,他们自己怎么挖都是合法的。”一位当地农民说。李荫先上任后,让他的一个亲叔伯哥(堂兄的意思)李荫方担起了重任。“平时李队长一般都不来挖掘现场,工地总管是李荫方,挖到的所有东西都是拿到李荫方家保管,他那比保密局还安全。”
李队长还有一个高招,一旦挖到了“出东西”的岩层,就把所有的农民都撵下山,“2001年开始,挖到关键的地方都是他和亲叔伯哥亲自拿工具去起,这几年到底起走了多少只龙,多少只鸟,没有谁能知道。”
而看得见的变化是,在短短的几年内,李队长的资金就“老雄厚了”。他现在在北票市不仅有了一套“楼中楼”(复式结构),还买下了一层楼的两套住房。另外,他在红石旯(音)乡还有一个农场,据说还有门市房,“坐的车是公家配的红旗车,有专门的司机;每天抽的烟都是玉溪,几十元一盒。”“李队长后来被评为特殊人才,纳入了省国土资源厅的正式编制。”他的亲属说。
这些事其他农民看在眼里,想在心里,“在挖化石的时候,能掖就掖,能藏就藏,都想自己偷回家,他们知道交给公家也是落入了他人腰包。”不过这一次,他们判断失误。
这不是一只小的中华龙鸟,而是一只长约两米的大龙,“越挖越多,越挖越多,偷不出来了,干脆砸碎扔了。”7月8日,管理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给他们停了工。事后,管理处的人在废渣中寻找残骸,“也没找全,现在都拉回了北票。”
这只在1.25亿年前死于非命的恐龙,在国家级的自然保护区再次遭遇了不幸,一个保留了亿万年的生命痕迹就此彻底消失。
发生了这样的事,张姓农民却满不在乎,笑嘻嘻地说:“我们是小偷,只能偷偷摸摸地偷;他们是大偷,明目张胆地偷。”这样的玩笑在管理处的人当面也经常开。
一个更加滑稽的场面出现在另一个村的化石产地:当地农民自发制止管理处组织的挖掘行为,并打电话报警,“他们自己给自己颁发挖掘许可证,那也不是合法的,有省里的手续吗?他们连科学家都不让挖,自己凭什么挖?”
多年挖掘化石流落何处?
“你可以查这么多年他们(北票市化石资源保护管理处)究竟起走了多少只龙和鸟,现在这些标本都在什么地方,馆藏的还有多少,有多少流入了民间私人之手,他们有没有入账?”张问。
在四合屯国家级化石自然保护区,已出现了一个近5亩地的“广场”。多少年来的开挖,把十几米高的山体夷为平地。在正在修建的地质长廊的南侧,一条500米长、十几米深的开挖槽几乎延伸到另一座山的脚下。
“该挖的都挖了,再往深里也不好挖了。”张说。
这里以盛产孔子鸟闻名,也有一定数量的鹦鹉嘴龙。前者是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的专家于1993年在这里首次发现的一种新鸟类,可能是世界上“最早会飞的鸟”;后者是一种两足行走、靠吃植物为生的恐龙,因嘴巴长得像鹦鹉而得名。今年7月7日在这里突然发现中华龙鸟,则实属罕见。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列出了一串“不全面,但绝对可靠的”数字。他至少掌握300只孔子鸟以上的证据:1997年北票地矿局挖了20多只;1997年底成立化石管理处,1998年挖了40多只;1999年到2001年每年不低于50只;2002年挖了62只鸟,还有四条半鹦鹉嘴龙;2003年建设地质长廊,这一年没挖;今年到目前为止已有50只以上。
“我所知道的就300只以上,只带超不带少的。最确切的数字只有李荫先掌握,管理处挖的所有的鸟都要先经过他和李荫方的手,他懂修复技术,他牛就牛在这。”这位知情人说。
2000年底李井路接班后,曾经在一个场合抱怨说,“我的前任一只鸟也没给我留下啊,我一只鸟都没见着。”
7月14日,记者以化石贩子的身份来到这个管理处下属的古生物化石研究开发中心,欲高价求购孔子鸟。该中心兼营化石销售,法定代表人是李铁军。
“我们这里从不卖鸟,也没有鸟。”李铁军一口回绝。在他的化石店里,只有一件复制的孔子鸟模型,剩下的大多是鱼类化石,这在辽宁省的古生物化石定级标准中,只属于一般化石。
难道是收藏在博物馆?
在北票市下府区,建有一个3000多平方米的大博物馆,现在这个博物馆已归属朝阳市管理(北票是隶属朝阳市的一个县级市),而北票市的四合屯地质长廊正在建设中。7月13日,记者在这里看到里面只有一只鹦鹉嘴龙。除此之外,北票已无别的博物馆。
2000年,在北票举办的世界第五届古鸟类与进化大会上,中国科学院的一位专家还在下府博物馆看到了北票中蟾、北票翼龙等重要标本,“李井路当处长后很快就弄丢了这几件标本,现在博物馆中真正的化石标本已几乎没有了,仅仅剩下用水泥贴在一面墙上的约20件孔子鸟标本———这样重要的鸟类化石,被他们牢牢地贴在墙上,根本拿不下来,当然不这样可能也就没有了,这种破坏真让人心疼!”
“实际上挖出来的只有很少一部分能进博物馆,80%都流入了民间,或被倒卖了,或走私了,或送礼了。”那位知情人说。
在河北李真案侦破后,警方就在他受贿的赃物中发现了几枚恐龙蛋化石。
“整个辽西地区发现的孔子鸟等珍贵化石的数量我们不清楚,有人估计超过上千件。”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的一位专家说。根据他掌握的数字,到目前为止,已有数百件孔子鸟化石流失国外。他本人在德国和日本的博物馆,就多次发现了产自辽西的孔子鸟化石。
甲级化石店的惊人秘密
可能是拥有的化石资源太丰富了,辽宁在国内率先允许化石买卖。“以前农民都用化石来垒猪圈,为何不让它发挥经济效益呢?”这似乎是一个合理的思维。
对于管理部门来说,化石保护又确实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和财力,在“自收自支”的条件下,“开发利用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要让化石产地的人民群众“通过化石保护和开发利用得到实惠,进而认识到化石永续利用的前景”,这个理由也似乎足够硬。
2001年辽宁省出台了《辽宁省古生物化石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化石是特殊商品,1-3级化石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市场,一般化石可进入指定的市场销售”;“经省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甲级经销单位可对2-3级化石进行销售,经公证可对一级化石进行拍卖。乙级化石经营单位只能销售一般化石。”
管理部门同时确定了化石等级的分类标准。中华龙鸟、东方翼龙、杜氏孔子鸟(孔子鸟的不同品种,下同)等15个珍稀物种为一级化石;而圣贤孔子鸟、娇小辽西鸟等12种鸟类作为“确已研究清楚的鸟类”被列为二级化石;鹦鹉嘴龙、满洲龟等被列入三级化石;至于各种鱼类和龙虾,则为一般化石。
一位知情人透露说,在法规制定阶段曾经讨论过是否“向管理部门交纳50万元资金就可以申请甲级资质”,但结果不了了之。
有了规则,各级化石便可以公开交易。在辽西的每个县级城市,几乎都有一个大的化石交易市场,“就像城市里的购物中心或批发市场一样,成百上千的人在里面买卖。”
朝阳的化石城有两层楼,集中了40多家商贩;锦州有辽西最大的化石交易中心,有50多家店铺;沈阳也有一定规模的化石店;义县的化石店比较零散,它的很多化石都是在锦州交易。
据悉,临近辽宁的内蒙古也开始仿效,宁城、赤峰均有化石店公开经营;在广西桂林,也有一个较大的化石交易市场,辽西的化石有很多便是从这里流失国外。
在这些化石店都能买到什么“宝贝”?7月13日,记者来到朝阳化石城。这里都是乙级店,按照“游戏规则”,他们只能销售一般化石。
店面上摆出的确实都是一般化石。“还有好点的货吗?有孔子鸟吗?”记者问。一家店主立刻拿出了两只潜龙(三级化石),另几家店主拿出了名片,暗示“晚上再联系”。
几天后,记者按照名片上的电话打过去,竟然被一位店主当成了沈阳的大买家,她说,现在手头上有6万元左右的鸟,更好的货还要等一段时间。
一位店主把记者推荐到了朝阳三燕古生物化石展览馆,这是朝阳市化石管理办公室下面的甲级化石店。
在展览馆二层,陈列着近30余件1-3级化石,服务员说,这些化石都可以卖,其中属于二级化石的马氏燕鸟标价4.5万元,同样是二级化石的娇小辽西鸟标价8万;属于三级化石的驰龙标价8万。
“不仅要看级别,还要看它保存的品质。”服务员解释价格差异。
记者找到馆长郭晨,要看看更好的货。“像你这样不认不熟的,一进来就说买鸟,谁敢卖你啊?”他的夫人说,“不过你找到我们算是找对了,我们是甲级经营店,保真,价格绝对不会高于别的商店。”
至于记者担心的手续问题,“鉴定证书,收藏证书,我们都给你办好,只要不走私出国,你拿回去怎么处理都没人管你。”
郭晨拿出了一对圣贤孔子鸟(二级,按规定,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市场),一雄一雌,雄鸟开价16万,雌鸟开价6万。看到记者仍不满意,又从库房拿出了一只东方翼龙(一级,按规定一级化石经公证后才能拍卖)的化石,要价18万。这枚化石保存精美,爪部的骨节和皮状物清晰可见,“中科院的标本也没这么好”。
“更珍稀点的,我们还有金氏热河兽(一级),这是非常早期的哺乳类动物,去年才挖掘出来,价格在20万元左右。”郭晨说。
辽西被掏空了
化石店吸引的不仅仅是国内的买家。今年6月17日,澳大利亚警方在本土缴获了20吨来自中国的化石,其中就有大批辽西的恐龙和鱼化石。
去年年底,辽宁公开审判了一起化石走私案。涉案的一名韩国人坐镇锦州,在义县一家化石店店主的协助下,大肆收购辽西化石。案发前几天,还亲自在朝阳化石城采购。这名韩国人共收购了2000余件辽西化石,其中包括8件珍贵鸟类化石,最后在吉林珲春口岸被截获。
“这些人真敢干,根本没有把政府当回事,一次买卖都是用集装箱装。”一位小化石贩子“羡慕”不已。
在这条灰色的利益链条上,挖掘者是发了小财,倒卖者却发了大财,而且谁倒卖到最后、谁倒卖得最远谁发的财就越大。
在轰动世界的“古盗鸟事件”中,那件被拼接的辽西化石几经倒卖后,在美国的图桑宝石矿物展销会上卖出了8万美元的价格;朝阳另一件尾部长有刚毛的鹦鹉嘴龙,几经倒卖后以20多万美元的高价被德国法兰克福的一家自然博物馆买走。
今年6月24日,一批辽西的恐龙化石在纽约被拍卖,其中两枚“孔子鸟”化石分别以5500美元和12000美元成交。
“化石市场越繁荣,我国的化石资源就越加快毁灭。”中科院的一位专家说,“你现在到辽西走一走,不仅仅是朝阳,还有锦州、阜新,满目都是大大小小的采坑,一些重要地点的地下几乎都被掏空了,我们真是心如刀绞,欲哭无泪。”
挖掘仍在继续。就在紧挨着炒米甸村的松树营村,朝阳化石办组织的一次挖掘已持续了两个月。“约有40来人,同时开了3个工地,据说是修建朝阳上河首地质公园需要标本,目前已经挖出了八九只鸟。”四合屯的那位张姓农民把这事打听得清清楚楚。
这样的状况让一些朝阳本地人也忧心忡忡:朝阳是个非常贫困的地方,除了化石资源,没有什么其他的宝藏,我们要是把它毁于一旦怎么对得起祖宗?我们还拿什么留给子孙后代?
化石不是矿石,开发利用也不是“挖一点,卖一点”那么简单。一个可行的思路是,首先保护好化石产地,然后进行科学的发掘和深入的研究,再借助这些研究成果,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遗址博物馆或自然历史博物馆,通过展览陈列这些化石来进行科普教育,并开发以化石为特色的地方旅游资源,带动经济发展。
中科院的专家举例说,自贡恐龙博物馆和西安兵马俑博物馆就是在遗址建立博物馆进行有效地保护和研究,才成为有名的旅游地。
而辽西的化石管理显然漏洞百出,当地出台的一些地方法规也自相矛盾。2001年,辽宁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全国第一个古生物化石管理方面的法规《辽宁省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条例》,但专家们认为该《条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但仍需完善。
“现有的管理部门不仅允许化石公开买卖,还参与化石买卖,既是管理者、开发者,又是经营者、收藏者,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谁也不能保证它能有效地行使管理职责。”有专家批评说,作为管理部门,必须彻底地与商业行为脱钩,而把精力集中到化石保护法规的完善和执行上。
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研究员周忠和在今年2月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批评说,化石保护的科学管理做得还非常不够,比如说,化石保护区的范围很少经过科学的认定。化石科学管理委员会是怎么组成的,管理部门对化石管理的权限,科学发掘、审批的程序,化石市场的管理,化石市场的化石来源,流通的一些途径等等,都存在很多的漏洞,这些地方恰恰是造成市场混乱的重要因素。
目前《刑法》并没有对走私和倒卖化石有处罚规定,专家们呼吁,有关部门应对古生物化石的保护作出司法解释,尽快制定古生物化石保护方面的全国性法律或法规。
链接
《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
我国第一部有关古生物化石管理的重要规章。2002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由国土资源部起草并充分采纳各方面意见制定。
《办法》规定,对古生物化石和古生物化石产地实行并重保护,建立了专家评审与事后备案相结合的古生物化石的采掘管理制度,明确规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为了科学研究、教学和科学普及的需要,在国家级古生物化石保护区内采掘古生物化石的,由国土资源部组织古生物化石专家评审;在省级古生物化石保护区采掘古生物化石或者在省级古生物化石保护区外采掘重点保护的古生物化石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组织古生物化石专家评审。同时要求其在采掘活动结束后30日内,将采掘获得的全部古生物化石清单报采掘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此外,《办法》还设立了古生物化石的重点保护制度,规定因科学研究、教学、科普展览等,须将古生物化石运送出境的,必须由国土资源部发放出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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